一、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
1. 负责制定学院国有资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办理国有资产相关审批申报工作,根据审批结果办理国有资产的相关处理。
3. 负责对学院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计划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4. 配合做好学院新增资产的规划、论证工作,并分步实施学院设备及低值易耗品的年度采购计划。
5. 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的购置、验收工作及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查。
6. 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工,如资产购置、资产使用、资产变更、资置、资产帐物、资产查询与统计分析及数据上报工作。
7. 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论证、审核和报批,负责资产收益的收缴工作。
8. 负责编报学院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报告,负责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9. 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工作。
10. 负责行政设备、家具的日常管理、调配使用;对闲置设备负责回收、调剂、保管和处置。
11. 负责学院房屋分配及调整工作。
12.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基本建设竣工验收工作。
二、资产管理科职责
1. 依据资产配置要求,对新增资产配置进行审核;
2. 制定学校国有资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按照采购要求对新增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入库和分配;
4.依据资产管理要求,定期编制资产月报表、季报表和年度报表,以及相关数据分析表;
5.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调配、处置和收益的收缴工作;
6.负责重点设备绩效、安全检查工作及专用设备器具校正工作;
7.负责学校房屋分配、调整工作;
8.负责办公电脑的配置工作。
9.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论证、审核和报批,负责资产回收和收益的收缴工作;
10.负责对学校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规划、指导、监督、检查。
11.负责学校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
三、采购与招标办公室职责
1. 按照采购和招投标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有关采购、招标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2. 负责评审专家库、商家库建设和管理工作。
3. 组织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受理本年度采购项目的申报与立项。
4. 负责综合采购项目的采购分类。
5. 组织评审项目采购方式,有争议的采购方式报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6. 审核采购调研方案,参与调研工作。
7. 组织拟定采购项目的评标规则。
8. 审核供应商的资格。
9. 负责联系与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需要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的申报和实施。
10. 负责采购文件的拟定、审核与公布,接受学校集中采购的供应商报名、发布中标公告及发放书面的中标通知书。
11. 组织校内集中采购项目的开标、谈判、询价等工作。
12. 参与采购项目的验收,做好对供货商的评议工作。
13. 组织起草、拟定采购合同,组织申购人、审计处、法律顾问进行合同会审。
14. 负责学校采购活动的信息管理及采购工作相关资料归档。
15. 负责对招标代理公司的评议、筛选。
16. 组织学校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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