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溧阳基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溧阳基地运行管理,维护溧阳基地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溧阳基地运行规范、运转有序、和谐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溧阳基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垂直条线管理模式。溧阳基地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溧阳基地的统筹协调和与溧阳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交流沟通。溧阳基地的教育教学、学生管理与服务、后勤保障服务、安全保卫、规划建设及改造、人事管理、资产管理等各项工作均由学校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落实。

第三条 需多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由溧阳基地管理办公室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并统筹协调。

第四条 遇突发性事件,按照学校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由学校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应对处置。

第五条 溧阳基地运行管理中有关事项,按学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规定执行。由职能部门提交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由溧阳基地管理办公室协调明确责任部门。

第六条 各部门、单位依据基地办学要求,梳理本部门、单位在溧阳基地的运行管理及服务内容,细化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选派人员入驻。

第七条 溧阳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按月统计来溧阳基地工作的职能部门人员情况,并报人事处按制度发放工作绩效。

第八条 本办法由溧阳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