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邹寄燕发布时间:2025-12-02浏览次数:10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5 年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 “宪法晨读”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市第八个“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就学校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一)时间:202512月1日12月7日。

(二)主题: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二、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法治宣传教育法;法治常州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全民普法40年来宪法学习宣传的成效和经验等。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系列活动

1.“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以学生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晨读内容见附件。教育部定于12月4日10:00-11:20 在北京设立主会场,举行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各二级学院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观看直播,同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

2.持续推进“宪法卫士”行动计划。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各二级学院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参与“宪法卫士”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学习本活动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注:截至121日,学工处每周反馈各二级学院参与率,我校学生整体参与率为83.25%

3.其他活动形式。活动周期间,可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运用好“大学生法治宣讲团”,通过法治情景剧(话剧)展演、宪法知识竞赛、读书会等活动,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主办部门:二级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协办部门:学生工作处、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部

(二)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利用校园内LED宣传屏、横幅、展板及宣传栏,结合校园网、学校官微、微博抖音等线上平台,宣传宪法知识、重温重要论述、播放宪法宣传公益短片。

主办部门:宣传部、政策法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须将宪法宣传纳入工作范畴,科学谋划、靶向施策,确保工作部署转化为实效。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增强宪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五、材料报送

材料1:各二级学院参与“宪法晨读”活动学生人数及支撑材料(图片、视频)(视频画面的比例要求为16:9,大小不超过300MB,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宣传报道链接或截图)。

材料2:各二级学院在总结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总结凝练典型活动案例1项及以上案例主题可围绕法治课程实施、法治活动开展、法治资源建设、普法志愿服务、预防校园欺凌、防范电信诈骗、网络安全保护等方面创新性、针对性的好做法。案例体例包括活动概况(或实施背景)、重点宣传内容(或主要做法)和活动特色及成效(或经验和启示)。图文结合,字数约1500-2000字。

请于12月10日前,将材料1和材料2发至政策法规办公室李冬霞老师OA邮箱(1747),政策法规办公室将组织案例评选并择优上报如有疑问可联系政策法规办公室邹寄燕老师(13915001795)。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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