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5 年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 “宪法晨读”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市第八个“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就学校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一)时间:2025年12月1日—12月7日。
(二)主题: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二、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法治宣传教育法;法治常州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全民普法40年来宪法学习宣传的成效和经验等。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系列活动
1.在“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以学生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晨读内容见附件)。教育部定于12月4日10:00-11:20 在北京设立主会场,举行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各二级学院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观看直播,同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
2.持续推进“宪法卫士”行动计划。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各二级学院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参与“宪法卫士”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学习(本活动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注:截至12月1日,学工处每周反馈各二级学院参与率,我校学生整体参与率为83.25%。
3.其他活动形式。活动周期间,可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运用好“大学生法治宣讲团”,通过法治情景剧(话剧)展演、宪法知识竞赛、读书会等活动,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主办部门:二级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协办部门:学生工作处、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部
(二)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利用校园内LED宣传屏、横幅、展板及宣传栏,结合校园网、学校官微、微博、抖音等线上平台,宣传宪法知识、重温重要论述、播放宪法宣传公益短片。
主办部门:宣传部、政策法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须将宪法宣传纳入工作范畴,科学谋划、靶向施策,确保工作部署转化为实效。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增强宪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五、材料报送
材料1:各二级学院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及支撑材料(图片、视频)(视频画面的比例要求为16:9,大小不超过300MB,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及宣传报道(链接或截图)。
材料2:各二级学院在总结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总结凝练典型活动案例1项及以上。案例主题可围绕法治课程实施、法治活动开展、法治资源建设、普法志愿服务、预防校园欺凌、防范电信诈骗、网络安全保护等方面创新性、针对性的好做法。案例体例包括活动概况(或实施背景)、重点宣传内容(或主要做法)和活动特色及成效(或经验和启示)。图文结合,字数约1500-2000字。
请于12月10日前,将材料1和材料2发至政策法规办公室李冬霞老师OA邮箱(1747),政策法规办公室将组织案例评选并择优上报。如有疑问可联系政策法规办公室邹寄燕老师(13915001795)。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