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常机电院〔2022〕 26 号
关于给予跨境商务2131班学生田凡处分的决定
各部门、各单位:
2022年4月16日,经济管理学院跨境商务2131班学生田凡(学号:72170104)违反学校防疫期间学生管理规定,私自翻墙离校,乘坐高铁前往宿迁,逗留两日后于4月18日11点乘高铁返回常州,并从学生公寓7号楼附近翻围墙进入校园。回校后,田凡拒不承认私自外出前往宿迁,也不配合学校调查,期间多次欺骗老师,导致调查时间和结果一再拖延,妨碍、干扰学校防疫防控相关工作,给学校防疫工作带来了严重隐患。
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其本人和全体学生,经2022年5月24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根据《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第十二条第六款,《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三款、第十一款、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决定给予学生田凡留校察看处分。
留校察看期1年,自2022年5月26日起计算。
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