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常机电院〔2022〕 1 号
关于印发《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
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改革性补贴发放管理,完善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月13日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实施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改革性补贴发放管理,完善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制度,根据《关于印发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一)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含人事代理制职工、聘用制职工);
(二)学校退休返聘教师。
二、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500元,全年按12个月计发。
三、发放办法
依据每月考勤情况,由人事处统计计算后与工资一起报财务处发放。
四、以下人员,不予享受或停发、扣除交通补贴:
1.按规定配备公务用车人员不予享受交通补贴;
2.入住学校青年教师公寓人员在入住期间不予享受交通补贴;
3.教职工在一个月以上的脱产进修、访学、培训、借调等期间停发交通补贴;
4.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交通补贴;
5.长期病假人员停发交通补贴;
6.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或其他原因,根据请假天数按每天25元的标准扣除交通补贴,扣完为止。
五、其它事项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的实施办法》(常机电院〔2008〕73号)文件即行废止。
2.本办法属于过渡性政策,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以后如国家出台新的车贴政策时适时予以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