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常机电院〔2021〕 22 号
关于印发《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业绩量化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统筹协调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激励竞争”的原则,充分发挥其推动教学科研工作上质量、上水平的导向作用,促进评审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与综合素质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办法(试行)》(常机电院〔2018〕10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以师德师风、工匠精神、技术技能水平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依据分类考核、量化计分的原则。
3.坚持师德失范,意识形态问题“一票否决”原则。
二、量化办法
1.量化对象。适用于教师系列(包括教师、实验、思政、教管系列)的职称正常晋升,不适用于其他系列职称及直评教师。
2.量化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学历及培训、综合荣誉、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及业绩、综合管理。
3.量化标准。具体详见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业绩量化考核表(附件1)。
4.量化分类。实行教师、实验、思政、教管系列分类考核,具体见指标项目分类表(附件2)。
5.教师申报职称业绩量化计分仅作为学科评议组和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的参考。
6.对触犯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有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三、量化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个人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业绩量化考核指标项目分类表,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自评。
2.业绩审核。学校职称评审资格审核小组按指标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及业绩等情况进行审核。
3.公示。人事处将审核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学校职称评审申诉受理小组反馈。
四、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职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