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育与研究>出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沈颖发布时间:2021-04-26浏览次数:1159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常机电院高职〔2021  1 

 

关于印发《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育与研究>出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加强对我校内部交流刊物《教育与研究》(以下简称学报)的管理,不断提高办刊质量,更好地为教育科研服务,现印发《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育与研究>出版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研究所

                        2021423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育与研究》出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校内部交流刊物《教育与研究》(以下简称学报)的管理,不断提高学报质量,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的相关精神,并结合学报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报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播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科技文化交流,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质量为本、特色发展原则。

第三 学报是以反映本校教师教学和科研成果为主的学术交流平台,是学校教学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报发扬学术民主,坚持质量第一的工作原则,为学校教学和科研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设立编辑委员会(简称编委会),编辑委员会是学报编辑出版工作的学术指导机构,对学报的编辑出版工作起指导、监督和咨询作用,帮助编辑部做好组稿和审稿工作。编委会委员由学校聘请校内有关领域的专家教授组成。亦可根据需要,适当聘请校外知名学者担任编委。编辑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6名、委员若干名。

第五条  编委会主要职责:

1.审定学报编辑方针和宗旨,以及编辑部的编辑出版计划;

2.及时了解相关研究领域的研究动向,及时向编辑部提供学术信息,充分发挥学术指导的作用;

3.定期听取编辑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编辑部和编委提出的问题,审查评议学报质量,实施其学术咨询和学术监督功能。

第六条  学校设立编辑部,编辑部隶属高职研究所,学校根据需要设立编辑部主任、编辑和相关工作岗位。编辑部是学报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学报的出版工作。

第七条  编辑部主要职责:

1.制定有关组稿、审稿、编辑、出版及交流培训方面的规章制度;

2.制定学报编辑出版工作计划和年度选题、组稿计划并组织实施;

3.制定学报的财务计划并进行规范管理;

4.制定编辑人员岗位责任,对编辑部人员进行考核;

5.联系编委、作者、读者、印刷单位等,收集意见,定期向编委会汇报工作;

6.认真执行编委会的决定,负责筹备编委会工作会议,向编委会报告工作并提出议题;

7.根据上级要求按时换发准印证;

8.承担上级新闻出版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组稿

第八条  编辑部根据组稿年度计划、每期发稿计划,确定重点选题和重点组稿对象。

第九条  稿件分为专稿和一般稿件。专稿指根据学报内容要求和高职教育重点、热点问题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撰写的稿件。一般稿件指校内投送的普通稿件。

第十条  组稿采取作者自由选题投稿和编辑部专题约稿相结合的办法。优先刊用重点栏目和基金项目研究文章,优先刊用学术价值高且实效性强的文章。

第十一条  及时处理来稿。来稿1个月内,要给作者一个明确答复(退、修、刊用);对不符合本学报规范要求的文稿,要及时退还作者,并请其按要求修改。

第十二条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享有在本刊上所发表作品的著作权,作者保证不存在著作权问题,若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稿件,不得录用:

1.违反党的宣传纪律和有关法规的

2.不符合学报编辑宗旨和编辑方针的;

3.政治观点争议性较大,其正确性把握不准的;

4.有抄袭他人作品嫌疑的;

5.属科普知识介绍的;

6.需要修改而拒绝修改的。


第四章 审稿

第十四条  稿件审理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切实提高稿件的审理质量,确保学报采用更多的优质稿件,提升学报的整体质量。

第十五条  审稿实行“三审制”,即责任编辑初审,专家复审,主编终审的三级审稿制度。

第十六条  责任编辑初审。对新到稿件要及时处理,从学术质量,高学历、高职称作者,高级别基金项目等方面优选稿件送专家审稿。有争议的稿件应集体议定。

第十七条  学报所聘请的审稿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及以上学历。审稿人必须对稿件的政治思想、学术观点、科技和学术成就、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材料的确实性、论断的创新性和论证的严密性等作出分析判断,签署具体意见。

第十八条  对拟用稿件,编辑部必须汇总初审、复审意见及编排规范方面的要求,提出具体修改参考意见,及时反馈给作者,作者在限期内完成修改并交编辑部再行审阅。

第十九条  凡拟用稿件,编辑部有权进行非实质性修改。有争议的稿件应集体议定。


第五章 编辑与印刷

第二十条  学报编辑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期刊质量要求和评估标准,全面保证学报正确的意识形态方向、学术水平和编校质量。

第二十一条  编辑加工。对拟用稿件由作者或编辑按照专家、主编审稿意见修改、整理全文,编辑按照学报出版的规范要求对文稿的内容、文字、数据、图表、参考文献、中英文摘要、中图分类号等进行审查、删改、修正。

第二十二条  编排设计。编辑对当期学报进行整体构思,确定栏目、稿件,送主编定稿,然后联系印刷厂排版,并协助排版人员进行封面设计,编排中英文目录、页码、转页等。

第二十三条  校对。学报校对工作实行三校制。一校由作者和编辑共同完成,二校、三校由编辑和排版人员交叉承担

第二十四条  排版工作须由专业人员完成,可以外包给外聘人员或印刷厂进行,以确保排版校对质量。

第二十五条  付印。主编审读清样完毕,签发《付印单》,交印刷厂印刷。

第二十六条  本学报印出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主管部门、作者、学校各部门等呈送样书。

第二十七条  学报为季刊,每年36912月份,按时出版。


第六章  办刊经费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从事业费用中列出专项经费,保证本学报出版工作正常运行。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审稿、编辑、稿酬、印刷、奖惩以及日常办公费开支等。

第二十九条 稿费列支的范围和标准:

本学报发表的稿件按论文质量每篇付300元稿酬;特约稿件稿酬从优,最低每篇5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第三十条 审稿费列支标准:

审稿实行校内审稿和校外审稿区分计酬方法,校内专家审稿按100/篇,校外专家审稿按200/篇;对修改后交同一审稿专家再审的稿件原则上不再支付审稿费。

第三十一条  英语校译费,按每篇40元支出。

第三十二条  中图分类号编制费,按每年2000元支出。

第三十三条 本学报论文评选奖励标准。为鼓励学校教师参与科研的热情,每年对所录用稿件进行质量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共10篇,并对获奖论文给予嘉奖,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50元。

第三十四条 本刊专用经费和事业发展支出的报销程序及审批权限,按照学校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在本学报发表的论文,根据《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核定及计分、奖励办法》给予科研积分奖励。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编辑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