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2021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沈颖发布时间:2021-04-20浏览次数:1347

  中共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常机电委〔2021 20   

  

关于印发《中共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2021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启动开展党委巡察工作。现将《中共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2021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420

 

 

2021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根据《关于规范省级机关部门和省属企事业党委(党组)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内部巡察工作实施细则》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内部巡察工作,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摸底数、防风险、查问题、促发展工作思路,进一步细化四个落实监督重点,按照四个对照监督标准、四个紧盯监督路径,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力度,增强巡察监督的针对性,通过专项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重点领域落实落细,为建设具有领军地位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责任原则。推动被巡察单位压紧压实职能监督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扎实抓好业务领域的,着力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不断促进和增强管理工作的效果。

(二)问题导向原则。以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出发点、了解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基本点、研判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关键点、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紧紧盯住被巡察单位的核心职责任务、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震慑作用。

(三)源头预防原则。督促被巡察单位立足廉政风险防控,通过建章立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三、巡察范围

学校涉及人财物等权力相对集中领域和学校党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单位(部门)。原则上巡察时间范围为20181月至今。

四、巡察对象和领域

本年度开展专项巡察,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巡察方式

对象和领域

2021年上半年

专项巡察

学生工作、安全稳定、

选人用人、科研管理、质量保障

2021年下半年

专项巡察

招生就业、校企合作、

社会培训、信息化建设

五、巡察时间安排

上半年巡察工作从20215月启动,下半年巡察工作从202110月启动,每个被巡察单位进驻时间为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巡察主要内容

巡察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对标对表中央关于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四个落实要求,紧紧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关于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查找政治偏差,重点发现: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关于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态度不坚决、定位不准确,落实校党委决策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尤其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力,权力运行不规范,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党员于部不担当、不作为,教职工劳动纪律涣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三)政治引领不力,思想政治工作不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领导班子不团结,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选人用人风气不正,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

(四)省委巡视整改、审计整改、主题教育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五)推进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举措不力、成果不多等问题;

(六)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不力,制度废、改、立不到位,执行力不强,存在形同虚设等问题;

(七)与广大师生切身利益相关,普遍反映强烈的人和事;

(八)学校党委要求了解的其它问题。

七、巡察工作方式

巡察组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发布公告。巡察组到达被巡察单位前,及时沟通情况,发布巡察公告,设立意见箱和联系电话。

(二)动员和测评。召开巡察工作动员大会,进行民主测评。

(三)听取汇报。听取被巡察单位近三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

(四)个别谈话。听取谈话对象对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五)召开座谈会。根据工作需要和防疫工作要求,巡察组可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征求意见。

(六)查阅资料。调阅近三年来有关会议记录、文件、账目凭证等纸质和电子资料。

(七)列席会议。巡察组组长可以列席被巡察单位的党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业务工作会等会议。

(八)走访调研。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部门、团队、组织或学生教室、宿舍进行调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九)专项审计。根据工作需要,对被巡察单位开展专项审计。

(十)受理信访。受理巡察期间反映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

八、问题处理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按照以下途径移交处理:

(一)对不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不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以及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和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移交校纪委;

(二)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人事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党委组织部、教师工作部;

(三)其他问题移交学校相关部门。

九、巡察结果的运用

(一)巡察组要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工作情况,及时将巡察意见向被巡察单位反馈,被巡察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并向巡察办公室汇报整改情况。

(二)巡察办公室要会同巡察组加强巡察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和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确保巡察成果运用落到实处。

(三)校党委把巡察工作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加强和改进各单位(部门)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科学管理的重要依据。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巡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党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要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巡察工作的责任。巡察办要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督促落实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二)突出政治监督。政治监督是管党治党的内在要素,是政治巡察的首要任务。要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从现象看本质,着力查找政治偏差,细化监督清单,坚持靶向发力,实现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三)坚持问题导向。各巡察组要用好巡察经验,理好共性问题,带着问题下去巡、顺着问题深入察,重在查问题、找不足,努力做到查实情、听真话。要客观、动态、发展地看待问题,做到精准发现、精准分析、精准报告。

(四)严守工作纪律。各巡察组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巡察,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察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不得利用巡察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防结合,确保巡察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五)明确工作权限。巡察组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直接处理被巡察单位的具体问题,不作个人表态,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六)配合巡察工作。被巡察单位要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为巡察组工作提供便利。干部群众有义务向巡察工作组如实反映情况。严禁抵制、拉拢巡察干部,严禁对巡察干部进行打击报复。被巡察单位自签收反馈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原则上6个月限期整改到位。

(七)对于巡察工作人员违反保密纪律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被巡察单位工作人员隐瞒实情或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等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