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常机电院产教〔2021〕 1 号
关于印发《产教合作部校企合作工作站管理与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校企合作工作站:
校企合作工作站是深化产教融合、密切校企合作、挖掘就业基地的载体。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校企合作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产教合作部校企合作工作站管理与考核办法(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产教合作部
2021年1月7日
产教合作部校企合作工作站管理与考核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发挥校企合作工作站联系企业、对接服务、实习管理的效能,促进实习就业管理,深化产教融合,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二条 实行站长负责制,各站长协调、组织和安排站内各项事务。
第三条 负责顶岗实习企业的遴选和落实、顶岗实习教育与管理、就业和校企合作,组织开展顶岗实习推介会与就业招聘会等工作。
第四条 负责顶岗实习企业和学生的走访工作,做好顶岗实习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第五条 加强与区域内政府、行业、企业的对接与合作,开发校企合作资源与平台,完成产教融合建设相关工作。
第六条 负责开展高水平“立体化”校企合作基地建设、校外实习就业基地建设等工作。
第七条 搜集典型优质企业、优秀实习就业学生信息、资源和相关数据,为毕业生实习就业和产教合作提供依据。
第八条 做好毕业生跟踪调研、企业人才需求状况调查,形成年度调研报告。
第九条 负责做好站内专职指导教师的帮带、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第十条 负责做好校友跟踪服务工作,并协助校友会开展相关业务。
第十一条 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各项任务,重大事项及时汇报。
第三章 考核实施
第十二条 实施工作站考核指标季度发布,工作站按季度对完成情况进行数据材料交综合科,综合科汇总并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 每学期开展一次中期检查,公布工作实施进度、完成情况。
第十四条 考核实施由综合科负责,每年末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优、评先推荐依据。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产教合作部校企合作工作站考核细则》。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产教合作部。
指标 | 考核项目 | 评分标准 | 考核方式 | 得分 |
基础 工作 (15分) | 工作计划与 总结 (2分) | 按月上报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并按要求有效完成工作,工作计划与总结缺交一次扣0.5分。 | 查工作计划、总结上交与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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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 (5分) | 对站内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年度5篇,以网站发布数量为准。推荐材料上学校要闻及快讯2分/篇、外媒发布5分/篇。 | 查相关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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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 (6分) | 开展安全教育,联系、走访实习学生,覆盖率100%,确保零责任事故。本条实施一票否决制。如有责任事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 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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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指导教师管理(2分) | 按照《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对专职指导教师进行管理。 | 查考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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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管理工作 (40分) | 实习岗位 落实情况 (10分) | 提供专业对口岗位数(5分):年度双选会、专场招聘会中各工作站按人均提供300个专业对口岗位为标准核算,完成目标得满分,完成比例低于80%不得分。 落实岗位数(5分):按照落实岗位(以初次到岗学生数为准)进行核算,按比例赋分。 | 查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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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月志 (4分) | 指导站内学生按时上报实习月志,并做好批阅工作,每月要求上报、批阅1次,按照上报、批阅比率赋分,每下降10%扣1分。 | 查顶岗实习系统内实习月志批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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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典型实习学生、毕业生和企业收集(6分) | 积极收集并上报优秀典型实习学生、毕业生和企业材料,每学期站内人均完成收集上报3项典型事迹,缺报一次扣1分。 | 查宣传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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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率 (6分) | 加强站内实习学生与企业实地走访。按季度工作站走访率统计,走访覆盖率100%,每下降1%扣1分。根据实地走访情况进行考核,按比例赋分。 | 查顶岗实习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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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预警处理(3分) | 及时配合处理实习中的突发事件。因工作站管理或教育不当引起事故的不得分,不得参与优秀评选。 | 查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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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考核评定工作(5分) | 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定工作,完成成绩评定与登记,出现失误一次扣2分。 | 查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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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 跟踪调查 (3分) | 1.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跟踪调查率达当年区域内毕业生总人数的10%,专业覆盖率达100%(1分); 2.形成毕业生跟踪调查专题分析报告,无报告不得分(2分)。 | 查调查问卷统计及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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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才需求状况及满意度调研(3分) | 1.组织开展企业人才需求及毕业生满意度调研,每年工作站调查企业数不低于30家/人(1分); 2.形成企业人才需求与满意度调研报告,无报告不得分(2分)。 | 查调查统计及调研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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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35分) | 优质校企合作 单位开发 (10分) | 开发优质校企合作单位,每年新增优质校企合作单位(含园区、小镇)10家/站。 | 查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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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化”校企合作基地建设 (10分) | 开展“立体化”校企合作基地建设,每年新增“立体化”校企合作基地2家/站。 | 查校企合作协议、查合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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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及现代学徒制等校企合作项目(15分) | 1.对接区域企业,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及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5分) 2.对接校企合作企业,挖掘企业技术与管理专家、技术大师、能手等5人/年;协助完成产业学院与职教集团建设、基地等校企合作项目等2项/年。(5分) 3.协助建设大师工作室、教授工作室、博士工作站,年度完成2家/年。(5分) | 查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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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成果 (10分) | 特色成果与奖励(10分) | 工作站工作形成特色成果和案例,相关项目获校级以上奖励。 | 查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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