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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26届毕业生就业信息上报) 发布时间:2026-03-09 作者: 访问次数:33 各二级学院: 我校从2026年3月12日起实行就业情况网络系统周报制,即每周统计一次毕业生就业信息情况并及时公布。请各二级学院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及时将学生签约信息录入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就业信息服务平台(http://czimt.91job.gov.cn),具体操作见附件:
(1)学生档案回原籍的,请参照附件《学生就业信息上报简易手册(回原籍)电脑端》进行信息上报; (2)学生档案回原籍的,请参照附件《学生就业信息上报简易手册(回原籍)手机端》进行信息上报; (3)其他情况,请参照附件《91job智慧就业平台就业信息上报使用手册(学生用户)》; (4)教师审核等相关操作,参照附件《教师审核就业信息简易操作手册》; (5)就业协议书填写盖章,请参照《就业协议书线上填写说明》。
学生签约信息录入却未经二级学院审核的,招生就业办公室将不作审核、不纳入就业率计算。 二级学院已审核的但未通过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的就业信息数据不纳入就业率计算。 审核要点: A.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要与上传协议书图片一致,协议书上单位盖章要与单位名称一致; B.单位性质、单位行业、工作职位类别要符合常理、符合逻辑; C.就业材料应上传与就业类别相符的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灵活就业证明等),其他无效; D.招生就业办公室将对所上传协议进行回访,包括但不限于电话联系学生本人、电话回访企业、实地回访企业等方式进行回访。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予以通报,并在就业工作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教育部“四不准”要求: 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请各个二级学院严格遵守“四不准”要求。
初次就业率统计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 如有疑问,请联系招生就业办公室杨丹丹,电话:8633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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