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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2 作者: 访问次数:24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促进我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修订)》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设置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3个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18人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对象为各二级学院 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完善就业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在毕业生就业市场拓展、就业帮扶、就业能力提升、升学入伍、面向基层就业、留常就业、就业指导等工作扎实并富有创新,成效显著。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为从事2025届毕业生就业相关人员(毕业班辅导员、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从事就业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等)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道德品质良好,认真贯彻执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 2.热爱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心强,有效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保障工作,学生评价较高。 3.大局意识强,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落实就业服务工作。热情做好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服务,就业信息推送及时,招聘活动组织周密,用人单位满意。 4.关心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出谋献策,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指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工作表现突出,连续3年承担就业指导与职业素养提升教学任务,且近3年教学反馈学生满意度不低于90%。 2.积极联系用人单位,多渠道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为毕业生提供“一对一”职业指导、求职机会和就业岗位,指导10名以上(含10名)毕业生就业。 3.积极组织开展或配合开展校内就业指导、服务类活动,且取得良好效果。 三、评选要求 (一)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主申报、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二)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三严禁”、“四不准”的规定》,一经核查发现就业率“注水”等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 (三)申报就业先进工作集体须2025年度量化考核等级A等 四、评选表彰办法 (一)材料申报。 申报表纸质稿、电子稿于2025年12月30日下午16点前报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人:杨丹丹。 (二)评审确定。招生就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并公示。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