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促进我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就业工作考核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学校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就业工作格局,实现学校毕业生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二)遵循结果考核和过程考核相结合原则;
(三)遵循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全面性和系统性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项目
(一)考核项目包括保障、管理、服务与指导、就业质量4个指标的基础项目与成果成效、地方贡献、高质量就业3个指标的加分项目组成。
(二)考核得分以年终考评结果计算,综合评定分为A、B、C三个等次。考核分值130分(基础分值80分+加分分值50分)。等级评定如下:A等≥100分;100分>B等≥85分;85分>C等
四、考核方法与步骤
(一)考核通过查阅审核有关就业工作材料、“91Job智慧就业服务平台”数据日常监测、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逐项考评。
(二)考核步骤
第一阶段:二级学院自评。各二级学院对照《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量化考核指标》的要求,认真进行自评,于12月中旬完成自评,及就业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第二阶段:考评(12月下旬)。就业工作办公室根据各二级学院上交的有关文件资料、日常工作记录及工作成效进行考评。
第三阶段:结果反馈。考评结果向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后,及时反馈各二级学院,并予以公布。
五、考核结果应用
(一)表彰奖励。考评周期为一年一次,根据考评结果,原则上评定年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3个;由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学校组织评定年度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名,在全校通报表彰。
(二)整改提升。对评定等次为C等的二级学院,由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约谈相关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并要求学院上报书面整改报告。
(三)反馈联动。将就业考核情况反馈给二级学院及招生、教学等相关部门,形成就业工作与招生、教学有效联动。
六、附则
(一)本办法自2024年度起执行,原办法废止;
(二)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量化考核指标 |
考核 项目 | 细分 项目 | 分值 | 考核指标 | 指标评分标准 | 考核方法 及说明 |
基础项目80分 | 保障(10分) | 3 | 工作职责与分工 | 1.二级学院就业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落实到位,得2分。 | 查阅资料(工作手册) |
2.就业辅导员、班主任和专业教师职责分工明确,得1分。 |
5 | 工作任务部署与落实 | 每年专题部署、研讨就业工作会议,一次得1分,满分2分。每年3月初制定年度就业工作专项计划,得2分。12月对照工作计划提交年度就业工作总结,得1分。 |
2 | 就业经费投入 | 就业经费专款专用,利用率达100%,得2分。 |
管理(25分) | 3 | 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 | 毕业生毕业去向率当年9月1日达标(机械、电气、模具91%,交通、信息90%、经管、创意89%),得3分(每低1%扣1分,扣满3分为止)。 | 查校就业信息服务网(91智慧就业服务平台)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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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毕业生年终毕业去向落实率 | 毕业生毕业去向率当年12月20日达标(机械、电气、模具96%,交通、信息95%、经管、创意94%),得3分(每低1%扣1分,扣满3分为止)。 | 查校就业信息服务网(91智慧就业服务平台)统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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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毕业生离校毕业去向落实率 | 毕业生毕业去向率当年7月1日不低于70%,达标得4分(每低1%扣1分,扣满4分为止)。 | 查校就业信息服务网(91智慧就业服务平台)统计数据 |
10 | 毕业生毕业去向信息审核 | 1.按时准确上报生源审核数据等基础信息,且无误,得2分,错误一次扣0.2分,扣满2分为止。 | 查校就业信息服务网(91智慧就业服务平台)过程记录 |
2.及时审核毕业生毕业去向上报信息,得4分,提交时间与审核时间超过3个工作日一次扣0.2分,扣满4分为止。 |
3.毕业生毕业去向上报信息审核无误,得4分,按照要求审核填报信息无明显错误,错误1次扣0.2分,扣满4分为止。 |
5 | 毕业生就业协议管理,档案管理 | 1.按时、按规打印发放就业协议书和按规定整理制作毕业生档案,得5分,出现毕业生就业协议未按照规定发放、毕业生档案材料错误情况,错误1人次,扣0.2分,扣满5分为止。 |
服务与指导(25) | 5 | 访企拓岗活动 | 二级学院访企拓岗企业数≥本学院专业数量*7,得5分,不足该指标不得分。 | 查全国毕业生就业系统填报数据 |
3 | 专场招聘会 | 二级学院年度专场招聘会≥1场,参会企业数提供岗位数总数≥当年度毕业生数50%,得3分,不足该指标不得分。 | 查校就业信息服务网(91智慧就业服务平台)统计数据 |
3 | 企业宣讲活动 | 二级学院年度举办优质企业进校园,宣讲活动≥(当年度毕业生数:80)次,得3分;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查校就业信息服务网(91智慧就业服务平台)统计数据 |
6 | 精准帮扶活动 | 1、建立困难群体、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帮扶台账,得1分,无台账该指标不得分。 | 查阅资料(工作手册) |
2、针对困难群体、少数民族毕业生开展有效的特殊帮扶活动,得2分;无活动该指标不得分。 | 查阅资料(工作手册) |
3、推荐困难群体(含少数民族)毕业生充分就业,得2分;低于学校平均水平该指标不得分。 | 查校就业信息服务网(91智慧就业服务平台)统计数据 |
4、宣传及指导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完成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得1分。 | 按学生咨询反馈 |
2 | 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 | 组织就业指导老师报名参加学校或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人次不低于当年毕业班班主任人数,得2分。 | 查阅资料(工作手册) |
3 | 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参赛 | 学生参赛人数≥(当年度参加实习学生数20%),得3分,每下降1%,扣0.5分,扣满3分为止。 | 查看参赛情况 |
3 | 就业指导类讲座 | 年度组织行业或企业专家、校友等开展就业指导类专题讲座≥3场,得3分,未开展活动该指标不得分。 | 查阅资料和报道 |
就业质量(20) | 4 | 毕业生就业工作调查参与情况 | 江苏省应届毕业生就业调查(第一阶段),毕业生参与率≥50%,得2分,不达到50%该指标不得分。 | 查阅资料(工作手册) |
江苏省应届毕业生就业调查(第二阶段),毕业生参与率≥50%,得2分,不达到50%该指标不得分。 |
4 | 毕业生工作满意度 | 满意度≥学校平均值,得4分,低于学校平均值,按照从高到低排名,每下降一个名次扣0.3分,低于65%该指标不得分。 | 查江苏省应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数据调查 |
4 | 毕业生对就业工作满意度 | 满意度≥学校平均值,得4分,低于学校平均值,按照从高到低排名,每下降一个名次扣0.2分,低于70%该指标不得分。 | 查江苏省应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数据调查 |
4 | 工作与专业相关度 | 相关度≥学校平均值,得4分,低于学校平均值,按照从高到低排名,每下降一个名次扣0.2分,不达标(机械、电气、模具40%;经管、创意34%;交通、信息30%)该指标不得分。 | 查江苏省应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数据调查 |
4 | 母校满意度 | 满意度≥学校平均值,得4分,低于学校平均值,按照从高到低排名,每下降一个名次扣0.2分,低于90%该指标不得分。 | 查江苏省应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数据调查 |
加分项目50分 | 成果成效(20分) | 8 | 获奖情况 | 师生在各类就业竞赛和活动中获奖,按校级得1分、市级得2分、省级3分,国家级得5分。(一等奖*1、二等奖*0.8、三等奖*0.6)可累计记分。(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国赛获奖,成果成效项目按20分满分计算) | 查看材料 |
7 | 报道宣传 | 就业工作报道宣传:按市级得1分、省级得2分、国家级得7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7分) | 查看材料 |
5 | 成果与案例 | 就业工作典型特色案例与成果获奖,校级得2分、市级得3分、省级得5分,国家级得7分。(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7分) | 查看材料 |
地方贡献(20分) | 8 | 毕业生留苏就业创业情况 | 毕业生留苏比率,同比增长率按比率排名,第1名得8分,按照从高到低排名,每下降一个名次扣1分。负增长该指标不得分(以2023届毕业生就业数据为基准)。留苏比率高于90%该指标满分得满分。 | 查校就业信息服务网(91智慧就业服务平台)统计数据 |
6 | 毕业生留常就业创业情况 | 毕业生留常比率增幅同比增长率按比率排名,第1名得6分,按照从高到低排名,每下降一个名次扣1分,负增长该指标不得分(以2023届毕业生就业数据为基准)。留常比率高于30%该指标满分得满分。 | 依据常州市人社提供金保数据 |
6 | 毕业生留溧就业创业情况 | 毕业生留溧比率增幅同比增长率按比率排名,第1名得6分,按照从高到低排名,每下降一个名次扣1分,负增长该指标不得分(以2023届毕业生就业数据为基准)。留溧高于10%该指标满分得满分。 | 依据常州市人社提供金保数据 |
| 高质量就业(10) | 10 | 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情况 | 毕业生就业于央企、国企、500强企业、上市企业、行业重点企业的比率。按比率排名,第1名得10分,按照从高到低排名,每下降一个名次扣1分。该比率高于35%该指标满分得满分。 | 查校就业信息服务网(91智慧就业服务平台)统计数据 |
注:如有违反教育部“四不准”“三不得”情况,本年度考核为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