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经过各条线的不懈努力,学校“十五五”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文本已形成初稿。为严把规划质量关,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经学校研究,决定从新学期第二周起,按条线有序开展校内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目的
聚焦规划核心目标与重点任务,通过部门汇报、专家评议、校领导指导,全面审视规划文本的战略定位、目标设定、任务举措与资源保障,精准查摆问题、凝聚发展共识、优化路径设计,为规划修订完善和后续审议审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论证范围
学校“十五五”总体规划(重点任务部分)、各专项规划。
三、时间安排
自新学期第二周起,按条线分批次组织论证(具体场次、时间由各牵头部门统筹确定并通知参会人员)。
重要时限:请各牵头部门于3月6日下班前完成在线表格填写,明确论证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等信息。各条线规划校内论证工作应于3月底前全部完成。
在线表格链接:https://www.kdocs.cn/l/cqpkQfeNbO2P
四、地点安排
经牵头部门与发展规划处协商后,由发展规划处统一申请会议室,详见OA一周会议安排。
五、参会人员
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规划执笔人、校内专家、发展规划处工作人员,以及各牵头部门根据论证需要邀请的其他相关单位人员、专家学者或师生代表。参会人员名单应由牵头部门拟定后提前一周报送给发展规划处邹寄燕老师,以便会议安排。
六、论证流程
本次论证由各牵头部门全程组织实施,统一遵循以下环节:
1.牵头部门汇报:重点阐述相应条线的总体规划(重点任务部分)及专项规划的编制背景、核心目标、重点任务、实施路径、保障措施及需重点论证的问题,时长控制在15—20分钟。
2.专家评议:校内专家围绕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议,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时长控制在60分钟左右。
3.校领导指导:分管校领导结合学校发展全局,对规划优化完善提出方向性、指导性要求。
七、工作要求
1.发展规划处:负责校内论证工作的总体协调,统筹制定论证工作总体安排,确保论证工作有序推进。
2.各牵头部门:作为论证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细化论证方案,提前将规划文本及相关材料送达参会人员;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梳理形成论证意见,并根据论证意见及时组织修订规划文本。
3.参会人员:要提前研读规划文本,结合自身工作领域和专业优势,准备针对性意见建议;按时参会,遵守会议纪律,确保论证工作高效开展。
请各负责部门接到通知后,尽快启动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论证会顺利召开并达到预期效果。会议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由发规处邹寄燕老师(联系电话:13915001795)负责与各部门对接确定。
发展规划处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