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初稿的通知

发布者:邹寄燕发布时间:2026-01-27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单位:

为科学谋划学校“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蓝图,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现将规划初稿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总体规划文本:各牵头部门依据《附件1 学校“十五五”总规划初稿文本体例及分工》中的分工,撰写提交总体规划中对应条线文本初稿。

2.各专项规划文本:各牵头部门根据《附件3 学校“十五五”专项规划分工安排》,组织召集相关协同部门撰写提交所负责专项规划文本初稿。

二、报送时间

所有规划材料初稿需于2月13日前完成报送。

三、报送方式

各牵头部门将电子稿发送至发规处张秋玲OA邮箱(1505)。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审核责任:所有提交的规划初稿文本,必须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方可报送

2.确保内容质量:规划内容应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举措务实,数据材料须准确翔实,坚决杜绝简单应付、敷衍塞责。

3.规范文本体例:按照《附件1 学校“十五五”总规划初稿文本体例及分工》《附件2 学校“十五五”专项规划初稿文本体例》的相关要求进行撰写,确保结构合理、内容完整、简要排版。

4.强化部门协同:多个部门参与的规划内容,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组织带头作用,认真组织相关协同部门集中研讨、撰写、统稿与报送,协同部门要积极配合并完成相应的规划编制任务。

5.围绕总体布局:规划内容应紧密围绕学校“十五五”期间的总体谋划布局,规划基础、背景、指导思想、目标体系、进度安排等内容请参照OA邮箱同步发送的《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方案》。

五、后续安排

学校将于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后,有计划组织对总体规划和专项初稿进行集中审核与专题论证,具体安排待进一步通知。请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与质量要求完成报送工作。

 

附件1:学校“十五五”总规划初稿文本体例及分工(含部门分工)

附件2:学校“十五五”专项规划初稿文本体例

附件3:学校“十五五”专项规划分工安排

如有疑问请联系发规处许浩浩(短号69066)。

 

发展规划处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