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科学谋划学校“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蓝图,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现将规划初稿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总体规划文本:各牵头部门依据《附件1 学校“十五五”总规划初稿文本体例及分工》中的分工,撰写提交总体规划中对应条线文本初稿。
2.各专项规划文本:各牵头部门根据《附件3 学校“十五五”专项规划分工安排》,组织召集相关协同部门撰写提交所负责专项规划文本初稿。
二、报送时间
所有规划材料初稿需于2月13日前完成报送。
三、报送方式
各牵头部门将电子稿发送至发规处张秋玲OA邮箱(1505)。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审核责任:所有提交的规划初稿文本,必须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方可报送。
2.确保内容质量:规划内容应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举措务实,数据材料须准确翔实,坚决杜绝简单应付、敷衍塞责。
3.规范文本体例:按照《附件1 学校“十五五”总规划初稿文本体例及分工》《附件2 学校“十五五”专项规划初稿文本体例》的相关要求进行撰写,确保结构合理、内容完整、简要排版。
4.强化部门协同:多个部门参与的规划内容,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组织带头作用,认真组织相关协同部门集中研讨、撰写、统稿与报送,协同部门要积极配合并完成相应的规划编制任务。
5.围绕总体布局:规划内容应紧密围绕学校“十五五”期间的总体谋划布局,规划基础、背景、指导思想、目标体系、进度安排等内容请参照OA邮箱同步发送的《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方案》。
五、后续安排
学校将于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后,有计划组织对总体规划和专项初稿进行集中审核与专题论证,具体安排待进一步通知。请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与质量要求完成报送工作。
附件1:学校“十五五”总规划初稿文本体例及分工(含部门分工)
附件2:学校“十五五”专项规划初稿文本体例
附件3:学校“十五五”专项规划分工安排
如有疑问请联系发规处许浩浩(短号69066)。
发展规划处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