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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文化基础部、专业基础部 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5-30 访问次数:36


(常机电院专基20226号、常机电院文基20226号、常机电院体202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验实训室是部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场所,为强化安全责任,优化实训资源,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推进新形势下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结合体育部、文化基础部、专业基础部(简称本部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实施对象为承担学校实践教学任务的我部实验室、实训室。

第二章 管理机制

第三条 实验实训室运行管理以“安全稳定、高效便捷、资源共享”为原则,实行学校、部门、实验实训室三级管理模式。

第四条 部门成立实验实训室管理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和协调部门实验实训室的总体规划、建设及运行管理。

第五条 实验实训室管理员部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实验实训室各项日常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部门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实验实训室管理员队伍建设。负责实验实训室管理员的选拔、管理及考核工作。

2.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制订部门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体系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负责部门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

3.实验实训室资产管理工作。规范使用实训设备;定期自查实验实训室固定资产,更换管理员时及时做好资产调拨工作。

4.实训耗材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任务申报、使用实训耗材。

5.实训设备维保工作。负责实训设备报修审核及过程管理。更换大型、大批量设备,或预估维修金额大于2万元的维修项目,须提前报教务处备案,作为维修预算依据。

6.负责实验实训室对外开放的直接管理工作。

7.负责实训项目开发与完善工作。

第七条 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工作职责

实验实训室管理员为实验实训室7s”管理的第一执行人,负责实验实训室日常工作的开展。

1.教学辅助工作。协助任课教师做好实训教学准备及课后的复位工作。

2.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实验实训室管理员为实验实训室安全员,严格执行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管理,定期进行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及时上报安全隐患。

3.实验实训室资产管理工作。实验实训室管理员为实验实训室固定资产的保管员,须确保实训资产账、物、地相符。不得将本人保管或使用的固定资产租赁、出售或挪作它用。工作变动时及时做好资产交接工作。

4.实训耗材管理工作。及时制止实训耗材的浪费现象;做好实训耗材废料的收集及保管工作。

5.实训设备维保工作。负责实训设备的简单故障维修对超出能力范围的故障及时报修,确保实训设备运行正常。

6.负责实验实训室各项运行数据的收集填报工作。

7.负责实验实训室环境卫生工作。

第八条 实验实训室使用人职责

实验实训室使用人主要指实训指导教师、学生或其他实验实训室借用人。

1.实施安全教育。实训课程的第一课必须为安全教育课。

2.遵守实验实训室规章制度。使用人应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实训资源使用安全、规范。

3.实验实训室台账记录。使用人应认真填写实验实训室使用记录、重大设备使用记录、实训耗材使用记录等资料。

4.实验实训室复位工作。实训结束后,须按照“7s”管理标准对实验实训室进行复位,并与管理员做好交接工作。

5.节约实训耗材。使用人应严格遵守节约、适度的原则,合理使用实训耗材。

6.履行及时告知义务。使用人在发现实训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告知实验实训室管理员或上级部门。

第四章  安全准入

进入实验实训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必须提前学习实验实训室安全知识,包括实验实训室安全基础知识、实训设备操作规程、消防急救知识等。

师生通过实验实训室安全知识考试后方可进入实验实训室。部门必须严格落实安全考试准入制度,督促师生及时完成实验实训室安全知识学习和考试,严禁未获得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实训室。 

第十条 实验实训室使用执行预约制

1.教学计划内使用实验实训室

教师根据课表场地安排直接使用实验实训室。

2.教学计划外使用实验实训室

竞赛集训、社团活动、社会培训、科研工作、对外服务等申请使用实验实训室时,填写《教学计划外实验实训室使用申请》(附件1),报教务处备案。

使用人须严格遵守本办法第八条实验实训室使用人职责,校外人员使用实验实训室,实验实训室管理员须全程在场,对不符合实验实训室使用要求的行为,管理员或校内对接人员有权中止其使用,并要求其整改。使用后按照“7s”管理标准对实验实训室进行复位,并与管理员做好交接工作。

3.实验实训室对外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得占用正常教学时间,以课外时间为宜。

第五章 管理考核

第十一条 部门对实验实训室管理考核,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见《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考核细则》(附件2)。

第十二条 部门负责各自实验实训室管理员的考核评优工作。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考核基数为实验实训室管理员总人数,考核“优秀”比例15%,“良好”比例35%。各比例乘以基数后按“向下舍位”法取整,小于1时取1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实验实训室使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赔偿责任。

十四违反实验实训室管理规定,不文明操作,造成实训仪器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根据《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资产损失赔偿管理办法》进行赔偿。

十五使用后未进行实验实训室设备、卫生复位,致使实验实训室现场脏乱,多次提醒仍不整改,对管理员下发整改通知单,整改单作为该实验实训室管理考核评分依据。

十六因实验实训室准备工作不当,造成教学活动不能正常开展,按教学事故处理。

十七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实训室出现重大设备、人身安全事故,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部门管理责任,同时根据《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资产损失赔偿管理办法》进行赔偿。

第七章 附 

十八本管理方法解释权归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体文专部。

 

附件1: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外实验实训室使用申请

附件2: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考核细则

 

 

 

O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外实验实训室使用申请

日期:           

实验实训室名称

 

实验实训室地点

 

使用时间

 

使用用途

□竞赛集训 □社会培训   □社团活动 □对外服务 □科研 □其他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校内使用人

 

校外使用人及单位

 

具体内容

 

设备要求

 

预期成效

 

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学习实验实训室安全知识。了解所处实验实训室周边的应急设施及正确使用方法,了解所涉实训项目中潜在的危险,掌握相关的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承诺将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室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如因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本人愿承担相应责任。

                     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申请部门领导(签字)

 

管理员(签字)

 

管理院部领导(签字)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申请院部、管理院部各执一份,送教务处备案一份。备案表作为实验实训室开放考核依据。

附件2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考核细则

 

项目

考核项目内容

分值

(分)

指标内涵

赋分说明

(总分为G1+G2+G3,共115分,其中附加分15分。)

G1

实验实训室常规管理(60分)

制度   建设

10

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健全,实验实训室简介、大型设备仪器操作规程等上墙。实验实训室安全制度上墙。

缺少一项,扣1/次。

安全  管理

15

1.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警示标志齐备。2.大型设备有安全操作规程,3.特种设备有年检合格证,管理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4.危化品、固体废物、消防设施等标识醒目,保管得当,记录规范。5.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能快速响应,及时整改到位。6.实训指导教师、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均须通过实训安全知识考试。

违规一项,扣1/次,校园110记录,扣1.5/次。实验实训室安全考试不合格(缺考)扣1/人。

耗材  管理

10

1.实训耗材申报合理,无虚报、多报、漏报情况。2.实训耗材使用管理到位,无浪费现象。3.实训废料回收及时,存放合理,无安全隐患。

违规一项,扣0.5/项。

资产  管理

10

1.实验实训室管理员为实验实训室固定资产保管人员,人、账、物、地相符率100%2.资产调拨手续齐全,资产标签张贴到位。3.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定期保养,报修及时,设备完好率≥98%。(设备完好率=完好设备总台数/实训设备总台数×100%,待报废设备除外)

人、账、物、地不相符按0.5/个扣分。维保不及时扣0.5/次,设备完好率<98%,每递减1%,扣0.5分。

环境  卫生

10

1.实验实训室内无垃圾杂物,各项物品摆放有序,环境干净整洁。2.实验实训室门窗完好无损,墙面、地面、桌面、仪器设备清洁卫生。

违规一项,扣0.5/次。

台账  管理

5

1.实验实训室各项台账记录完整。2.实验实训室各项运行数据上报及时、准确。3.实验实训室相关归档资料齐全、保管规范。

台账记录不全,扣0.5/次;常规数据拖延提交,按0.2/天扣分。

G2

实验实训室综合效能(40分)

实验实训室利用率

15

1.实验实训室使用人时数(万)≥1.2N(N为实验实训室个数,不含停用实验实训室)。2.投入使用不足一年按实际使用时间进行折算。

原则上人时数(万)≥1.2N,每递减0.1%,扣0.3分。

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机时

10

大型仪器设备(超过10万元)年使用机时数达300机时。

每递减1个机时,扣1分。

实训项目开出率

15

1.实训项目开出率达到100%2.实验实训室准备工作到位,未出现教学事故。

实训项目开出率不足100%,扣1.5分,每递减1%,扣1分。

G3

附加分值(15分)

特种设备管理

5

(附加分)

重大仪器设备、特种设备管理。

重大仪器设备、特种设备加0.2/台(套)。

涉危实验实训室。

泵房等涉危实验实训室加1.5/个。

实验实训室开放

5

(附加分)

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对校内、外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有院级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办法与措施。

有院级实验实训室开放的管理办法与措施加1.5分,对外开放加0.5/项,对内开放加0.2/项。

实验实训室承接的集训、培训、科研等开放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根据奖项进行赋分。

国家级一等奖加1/项;国家级二等奖加0.7/项;国家级三等奖加0.5/项;省级一等奖加0.5/项。(以最高级别计算,同一赛项不重复计算)

科研项目

5

(附加分)

依托实验实训室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科研项目。

国家级加1.5/项;省级加1/项;市级加0.5;校级加0.3/项。

论文及编著

依托实验实训室发表论文及编著。

国际核心期刊加2/篇,国家级核心期刊加1/篇,编著加1/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