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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文化基础部、专业基础部“突出贡献奖”评选细则 发布时间:2022-05-30 访问次数:89 体育部、文化基础部、专业基础部“突出贡献奖”评选细则 (常机电院专基〔2022〕2号、常机电院文基〔2022〕2号、常机电院体〔2022〕2号)
为进一步调动体育部、文化基础部、专业基础部(以下简称“本部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多出高质量成果向更高水平发展,涌现本部门领军人物,不断提高本部门综合实力,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范围 本部门当年度全年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等相关工作的教师(有违纪违规现象不得参评)。当年度退休教师、新进教师及部门行政人员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积极参与部门事业发展,在党的建设、队伍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科研与社会培训、教学能力大赛与指导学生竞赛、年度绩效考核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积极参与部门改革创新,在学校或部门重要工作或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形成重要标志性成果(主管部门的省级及以上项目),产生重大影响或贏得较高荣誉。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者填写《专体文部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2.团队推荐。团队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 3.部门审核、专家认定。部务会审核;专家评审,确定获奖名单,获奖人数不突破5人(宁缺毋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公示。获奖者名单在部门范围内(网站、工作群)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表彰奖励 1.部门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2.获奖者自动获得当年度“优秀”考核等次部门推荐资格;在职称晋升、其它评优评先中优先推荐。 3.获奖者在次年度部门追加绩效分配中额外获得3000元奖金的奖励。 五、情况说明 1.本评选时间以学校考核年度为单位,年度结束前组织评选。 2.本细则经部门教代会代表不低于三分之二参会人数同意后实施。
附件:体文专部20 年度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二O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体文专部20 年度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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