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机电院信建办〔2016〕1号
关于印发《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网站建设与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网站的正常运行和使用管理,促进学院网站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教育部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院网站是学院开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对外宣传的重要工具和基础设施。学院网站应用宗旨:为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服务,为全体教职工和全体学生服务。
第三条学院网站建设的原则是:统一规划、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目标考核。学院网站主站为一级网站,职能部门和系部网站为二级网站,其他网站统称为专题网站。所有网站原则上必须在同一平台上进行建设,如平台无法满足建站的需求,可以自行开发,但必须存储在学校的服务器上统一管理。
第四条网站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第五条未经学院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公众网注册域名、开办网站、申请公有云服务。
第六条 原则上不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建立“双非”类信息系统或网站(是指不使用本校IP地址和域名的信息系统或网站,即服务器在校外而不在校内的信息系统或网站),如因学校上级领导部门要求需要建立“双非”类信息系统或网站的,需分管院领导审批并签订《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双非”信息系统(网站)安全协议书》报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备案。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负责网站技术规范、安全规范的制定,二级网站及专题网站由所在部门进行建设,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提供网站建设与维护技术服务。
第八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网站信息发布的责任人,对本部门发布的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同时,明确一名网站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各部门网站管理员在技术上接受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的指导。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对网站信息进行实时维护,新闻报道、信息专栏或活动专题等栏目至少3个月更新一次。
第三章 网站的申请、变更
第十条网站的申请:
(一)各部门网站管理员须准确填写《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系统备案表》(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网站提供表格下载),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网站管理员携带《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系统备案表》和有效证件到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办理注册、审批等手续。审核通过一周内由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开通网站,提供网站管理员的账号和密码以及网站的访问地址。
第十一条网站的变更:
(一)各部门网站如需改版,技术和内容必须严格遵循学院网站的技术规范。变更中如涉及到技术平台问题,须事先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信息技术科进行沟通,在技术条件许可情况下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应满足需要。变更后,如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导致网站无法运行,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应指导其整改。
第四章 网站的安全规范
第十二条网站信息安全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主办部门对网站的形式、内容、运行等负全责。
第十三条利用校园网站发布信息应严格执行学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有关规定,坚决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国家秘密和学院工作秘密的安全。
第十四条各部门网站管理员对本部门网站建设安全负责,对上传内容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进行检查,禁止上传与网站内容无关的其他类型文件。上传文件前必须用最新的杀毒软件进行查杀病毒,以确保服务器的安全稳定。
第十五条各部门网站所有栏目均有专人管理,信息对外发布有起草审核机制。
第十六条不将教职工和学生的个人私密信息对外发布。
第十七条各部门更换网站管理员,需填写《网站管理员变更申请表》(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网站提供表格下载),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更改备案信息。
第五章 网站的内容规范
第十八条网站首页上必须呈现学院全称,校名原则上应在网站名左侧、上侧或者左上侧。
第十九条各部门网站首页必须提供学院网站首页的链接。进入首页的对应栏目,应通过设置链接让用户方便访问学院网站首页。
第二十条规范使用学院校名、校徽等标识,不得擅自修改。使用位置应该醒目,确保其规范、庄重。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网站自行负责网站的版权问题,使用合法授权代码。否则所发生的纠纷,由网站建设部门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网站原则上不设置bbs、blog、实时交互性留言簿等类似栏目,确因需要必须在《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系统备案表》发布栏目中注明,交由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设置。
第二十三条职能部门网站内容至少应包括:部门简介、工作职责、重要文件、机构设置、人员一览、最新公告、规章制度、办事指南、联系方式(楼宇房间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等)等。
第二十四条系部教学部门网站内容至少应包括:系部概况、机构设置、师资队伍、学术研究、教学园地、党建工作、学生天地、动态新闻、站内公告、联系方式(楼宇房间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等)等。
第二十五条专题网站具体栏目根据专题性质酌情设置。其他内容可根据本部门和相关专题的实际情况增加,网站整体风格力求图文并茂,办出特色。
第二十六条二级网站如在网页中引用了学院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提法、表述,则其风格和宣传口径必须与学院主页内容提法保持一致。
第六章 学院主页管理
第二十七条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负责学院网站中文版设计制作与日常管理,技术支撑、数据库建设与维护,网站内容和栏目设置由宣传部负责。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如需在学院首页上增加栏目或图片链接等内容,需要填写《学院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首页内容添加申请表》(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网站提供表格下载),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宣传部审核后送交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由信息化建设办公室2个工作日内将内容增加到学院主页上。
第二十九条宣传部负责学院网站“机电要闻”、“媒体看机电”、“领导关怀”、“校园快讯”、“视频新闻”、“电子校报”内容的审定上载、更新维护,以及学院网站新闻宣传内容的监管。
第七章 网站的管理与维护
第三十条 一个部门原则上只开通一个网站,如需开通多个网站,须报院领导审批。
第三十一条学院网站主页公共信息内容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每学期更新一次;各类动态信息发布时间原则上不迟于信息发生后的2个工作日。
第三十一二条为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对信息资源及管理员的管理,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归类、整理,并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三十一三条各部门网站管理员需对网站页面文件进行定期备份,避免因存贮设备故障引起的网站异常或数据丢失。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中涉及到的相关技术规范(对网站平台、程序、数据库等相关技术的具体要求)以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网站发布的实时技术规范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双非”信息系统(网站)安全协议书
甲方: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信息系统(网站)名称: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障学校“双非”信息系统(网站))的安全运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信息系统(网站)管理者的责任,特定此协议。
一、乙方确保自己的信息系统(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不能进入信息系统(网站):
1、违反宪法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由于“双非”信息系统(网站)未放在甲方服务器上,甲方无法保障该信息系统(网站)的安全性。乙方必须保证其信息系统(网站)不存在安全漏洞,如果因遭受病毒、木马、黑客攻击,导致严重后果,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三、乙方上网信息要有审核制度,凡上网信息纸质底稿必须存档,部门负责人签字,以备核查。
四、乙方信息系统(网站)管理员要注意信息系统(网站)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密码设置必须有一定复杂度,不得过于简单,不得随意告诉他人。
五、乙方所有上传到信息系统(网站)的文件,包括文本、图片、多媒体文件、压缩包等必须先在本地用杀毒软件扫描之后再上传,确保上传文件没有感染木马和病毒。
六、如甲方发现信息系统(网站)有安全性问题,可先关闭信息系统(网站),要求乙方对信息系统(网站)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待信息系统(网站)整改完成后才可重新上线。
甲 方: (盖章)乙 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日 期: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