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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部、招就办、校友办出差、业务审批和报销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5-03-10 作者: 访问次数:32

为了进一步规范部门出差、业务审批和报销流程,特制订《产教部、招就办、校友办出差、业务审批和报销相关规定》,请遵照执行。

产教合作部、招生就业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

 

产教部、招就办、校友办出差、业务审批和报销相关规定

一、工作流程

(一)出差流程

事前填写《出差备案表领导审批交朱雪忠存档OA办理出差流程事后宣传报道发刘正银

(二)采购和日常业务流程

采购类:2万及以上项目采购,经支委会研究决定后执行;1000元以上,2万元以内的项目采购,事前向条线领导请示,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执行。所有采购项目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办法》,同一项目、同一预算、同一用途禁止拆项采购。

其它业务类:按照事先请示、事后报销的原则执行。

二、报销流程

条线领导审批报销单交李兆敏部门领导审批到李兆敏处领回自送财务处

其中,工作站教师出差报销流程:工作站站长初审签字条线领导审批报销单交李兆敏部门领导审批

三、其它说明

1.除招生宣传等特殊情况外,因公出差均需提供宣传报道。

2.报销单经条线领导审批后,每周三前交李兆敏审核统一送部门领导审批(除特殊情况外,不要个人零星送签)。

3.报销单摘要部分严格参照财务处要求填写,不符合规范的审核不通过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