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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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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含外省籍学生)均应持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贷款受理证明》)来校报到,请各学院将学生的《贷款受理证明》收齐并汇总(注意:《借款合同》不要收取,由学生自己保存),填写《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备案表》电子版(见资助工作群),以便及时为申贷学生在网上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内容。 具体要求如下: 1.在《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备案表》中填写贷款受理证明上的回执校验码、实际贷款金额。因当地贷款还在受理,未在备案表中的,请手动添加其信息; 2.请提醒学生《贷款受理证明》下方有关“支付宝”账户信息勿遗失,此账户为还款专用账户。特别提醒学生不能遗失回执单虚线下的信息; 3.请各学院于9月13日前将老生贷款回执校验码等信息汇总并提交电子稿《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备案表》,9月27日前提交新生的电子版《备案表》。 4.如果二级学院已在规定时间内把《备案表》提交给学工处,个别零星晚交的学生,请让他在纸质回执上写好班级、学号,交至图书馆一楼113。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工处张树平,咨询电话:86331030。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