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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生办理学费补偿、学费减免注意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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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毕业生应征入伍办理学费补偿手续 一、学费补偿对象 高校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直招士官,但不包含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二、学费补偿标准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三、学费补偿年限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简单说就是入伍前毕业的学制是几年就补偿几年。如果入伍前没毕业就是已经读了几年就补偿几年。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或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其以前专科学习时间或本科学习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四、学费补偿办理流程 办理手续需要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在线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填写中要注意几点: 应缴费总金额是入学以来所交学费总额,食宿费、书本费不包含在内。如一年5300元,两年为10600元,以此类推。文科类学费标准:4700元/年、工科类学费标准:5300元/年、艺术类学费标准:6800元/年、本科班学费标准:5800元/年 学校资助部门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6号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图书馆113室 邮编213164 家庭成员信息填写三位家庭成员信息,保证所填电话使用通畅。 学费减免金额是因其它缘由已经减免的学费,没有的填0。 申请补偿代偿项,没有助学贷款的选学费补偿,有助学贷款的选贷款代偿。 有助学贷款的还要分别填写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内容。 填写用于学费补偿的银行账户信息,特别强调一点,填写的银行卡号必须是学生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建议使用学校给每位同学办理的中国银行卡。如果使用其他银行卡,请提供准确的开户行名称(如**支行)、联行号、开户人姓名、开户账号。 最后打印申请表,要求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签字盖章: 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至批准入伍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填写入伍通知书号、入伍批准书号等信息并签字盖章。 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意见:至勤业楼107办公室签字盖章,负责人:张老师;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意见:至图书馆113办公室签字盖章,负责人:张老师 将盖好上述三个章的申请表2份+入伍通知书1份+学生本人身份证办理中国银行卡复印件1份(复印件空白处备注学生姓名)交至图书馆113办公室张老师处。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正面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反面
退役复学后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一、学费减免对象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二、退役复学减免学费标准。 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三、退役复学减免学费年限 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四、学费减免办理流程 1、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入到下面页面后,点击绿色方框内的“报表打印”:
2、进入下图页面后,点击绿色“兵役登记”右侧的“下半年应征报名”黑色字体:
3、进入下图页面后,点击“下载《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4、按提示在下图对话框内填写院系、班级、学号后在申请类型中选择“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退役复学:指入伍时,已被高校录取或已在高校就读,保留学籍入伍的学生。退役入学:指退役之后,通过统一入学考试进入高校就读的学生。
5、提交后直接下载生成《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打印一式两份:
6、如果服役时间较长,全国征兵网上没有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在兵役登记页面上方点击打开上方红色字体“往年报表打印”:
7、如果出现以前的报名信息可以直接点击打开并申请《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如果没有自己报名年度信息,也可以在下面“往年补报名”一项中进行补报,但补报时需要县、区一级征兵办公室发给一个“校验码”,有了“校验码”才能补报。
8、温馨提醒: 退役入学的学生持表《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先到退役安置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盖章,然后到退役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盖章。退役复学的学生仅需到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 再到学校财务部门(勤业楼107室,负责人:张老师)、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图书馆113室,负责人:张老师) 学生将盖完章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及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一并交到图书馆113室张老师处。 特别提醒:退役复学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一次申请,按学期发放,过期不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