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班级评选办法
(常机电院图〔2019〕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全民阅读,倡导读书学习的文明风尚,推动广大师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营造浓厚的校园读书氛围,建设书香校园,助推优良学风,根据我国有关全民阅读、校园阅读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进行评选,坚持宁缺毋滥,确保评选质量。
第三条 书香班级评选对象为在校学生班级。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班级阅读有制度。班级制定有读书管理制度或读书计划,且可执行、可操作。
第五条 班级阅读有氛围。
(一)班级阅读氛围浓。班主任有良好的阅读习惯;班级同学爱读书、爱学习,班级学习风气好,学业成绩处于同专业的班级较高水平的优先考虑。
(二)班级图书借阅量。学生有坚持阅读的习惯,入馆人次较多,能经常借阅图书、利用数字资源。班级人均借阅图书在二级学院班级排名靠前,全校班级排名前三分之一的优先考虑。
(三)积极开展读书活动。能经常举办读书分享会,开展富有班级特色的读书活动,有创意、有成效。积极承办读书节项目或举办与阅读相关的活动(如读书节、读书会、手抄报、演讲、辩论等活动)的优先考虑。
(四)积极参加图书馆活动。积极参加图书馆举办的讲座论坛、竞技竞赛等各类读书活动并获奖的优先考虑。
(五)参加校内外读书活动。积极参加二级学院、校内外举办的写作大赛、演讲、辩论、知识产权等读书类活动,有获奖的优先考虑。
(六)班级书香文化建设。创建具有文化氛围的班级或宿舍阵地,如班级书香特色布置、设置班级图书角、创办班级刊物等。
(七)能够利用微信、微博、宣传栏等定期推荐优秀读物,学生能坚持写读书笔记。
第六条 班级阅读有成效。
(一)班主任坚持读书与教学实践、写作相结合,在图书馆和校级(含)以上征文比赛中获奖,在校级(含)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文学作品、学术论著,取得知识产权授权、课题立项、技能竞赛获奖或学术获奖的优先考虑。
(二)班级学生坚持阅读与学习、写作相结合,在图书馆或校级以上读书征文比赛中取得良好成绩,在各级各类报刊发表文章或取得知识产权授权、课题立项、技能竞赛获奖、学术获奖等的学生数较多的优先考虑。
(三)班级在阅读推广方面有特色创新,被上级部门肯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的优先考虑。
第七条 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阅览秩序和学习环境,爱护书刊,爱护公共设施,图书借阅中无违章记录。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八条 班级申报。申报班级对照评选条件和《书香校园建设示范点测评表》填写《书香班级申报表》,并形成不少于1000字的事迹材料。申报表经班主任签字后与事迹材料、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送二级学院。
第九条 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按照评选标准对本院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排序,并附《书香班级评选活动汇总表》,连同申报表、事迹材料、相关做佐证材料等报送至图书馆,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第十条 图书馆评选。图书馆将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推荐材料进行评选,对拟获奖班级予以公示。
第四章 奖励与表彰
第十一条 获奖班级由图书馆发文予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并选取优秀事迹在图书馆网站、校微信公众号、江苏高等教育网等媒体上展示。对组织宣传得力、发动充分、获奖较多的二级学院,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9年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