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图书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周莉华发布时间:2023-12-26浏览次数:129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文件

 

常机电院图〔2021〕11

关于印发《图书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图书馆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20211210

 

 

图书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为落实图书馆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发挥图书馆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作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方向,馆领导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管好队伍,带头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馆同志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要责任到人。

第二条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处置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出现重大情况时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每年召开全馆会议,专题研判日常管理和服务中可能出现的意识形态风险。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科室主任、阅览室主管及业务骨干等对上架借阅图书进行抽查,一经发现,及时处理。

第三条  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对图书馆数据库资源、微信群、QQ群、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他新媒体进行监管。对图书馆举办的各类专家论坛、讲座、阅读活动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学校相关部门报批。加强部门信息员、通讯员业务培训,提高信息鉴别能力和新闻宣传稿件撰写能力,加强对新闻稿件的审核把关工作,弘扬主旋律,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第四条  加强阅览区域巡查,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加强日常开放区域的巡查,责任到人,严禁在图书馆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图书馆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

第五条  严格文献资源采购审核。加强馆藏资源建设,杜绝任何不健康,非正规出版的读物,杜绝选购可能对读者伦理道德、思想心理诸方面产生不良影响的图书;对佛教、道教、宗教等类图书严格进行把控,对政治D类、宗教B类、文学I类、艺术J类和历史K类等大类图书重点防控,有关意识不清,思想不健康的图书不得订购。

第六条 严格审查受赠图书,严禁接受涉及意识形态方面的图书;按上级规定严控境外捐赠图书。规范漂流图书管理,对漂流图书登记检查,杜绝意识形态图书的流入。

第七条  建立追责问责机制。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细化部门、个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提高馆员意识形态重大问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能力。加强对管辖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对全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履行不到位的人员实行追责问责。

第八条  本制度由图书馆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