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师德师风与师资队伍建设校级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4浏览次数:24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和践行新时代“教育家精神”,全面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与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和“金师”团队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校教师开展“师德师风与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本年度发布选题指南(附件1),项目申报人可按照选题指南申报,可直接使用指南名称作为课题名称,也可根据指南要求自拟题目申报,但研究内容必须与指南方向高度相关。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已立项同一项目内容(题目、主要研究内容等),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本课题研究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参与须征得本人同意。

  (二)项目类型、数量及经费

专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2025年重点课题立项数量不超过2项(单个项目资助金额10000元),一般课题数量不超过5项(单个项目资助金额3000元)。

  (三)研究期限及成果

重点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结题成果包括公开发表高质量论文1篇、提交政策建议稿或工作案例1项(学校采纳)、发表省级媒体经验总结1项,同时呈现相关物化成果;一般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结题成果包括公开发表普通期刊论文1篇(含校刊)、提交政策建议稿或工作案例1项(二级单位、部门采纳)、发表校级媒体报道1项,同时呈现相关物化成果。

   三、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人在OA流程-科研处-“校级课题申请”中正确填写相关内容,上传相应申报书(附件2),上传时请以申报课题名称命名,完成提交,由所在部门审核通过以后推送至课题立项部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时间节点以该申请流程推送至课题立项部门为准;

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袁琴86331046、科研处马春艳86331016。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科研处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1:2025年度师德师风与师资队伍建设校级专项课题选题指南.docx

附件2:2025年度师德师风与师资队伍建设校级专项课题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