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更高效、规范、优质完成各单位“技术开发类”横向课题(合同书见附件《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系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内容汇总说明如下:
一、日期及数字
1.封皮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最后盖章页的时间要保持一致。
2.封皮合同“有效期限”和合同内的“第三条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的时间保持一致。
3.一般而言,合同里出现的时间晚于当下时间。例如:当下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合同里不能出现2022年12月12日。
4.合同第五条,涉及到经费要大写,如贰拾万元;合同金额原则上要有零头。例如:合同总金额为AB万,其中B不能为“0”。
5.合同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就研究开发成果收益分配问题,原则上“由双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分配按照甲乙双方享有50%收益”填写,禁用“甲方100%”“乙方100%”享有收益。
二、技术内容
6.合同第一条,“技术目标”“技术内容”“技术方法和路线”撰写、归类不正确,或者撰写语言不当、阅读完有一种该课题已经研究结束的感觉。例如,技术目标处写了技术内容;技术方法和路线处写了技术内容。技术目标是指开展该横向课题研究能解决了么问题、达到什么样效果,建议格式“开展XXX的研究开发,实现XXX的功能要求,达到XXX(1-3条关键参数)的技术要求”;技术内容指围绕技术目标,针对什么问题、具体做哪几项工作和研究,来解决什么问题。简洁概要就可以,建议格式“研究XXX问题”;技术方法和路线指围绕技术内容,具体采用什么方法或原理,来完成研究任务。要和技术内容相呼应、相对应。建议格式“利用XXX方法,开展XX设计/研究”。
7.合同第三条,“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要和技术内容、技术方法和路线要一一对应、相互呼应。有几项研究内容,在技术路线中、研究进展中就应有几项相关内容的体现。
8.合同第十二条,“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严禁出现交付“样机”“样品”字样。因为涉及的横向课题经费变动问题,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禁用“样机”等文字。
9.合同第十八条,无特殊要求的话,选“无”(慎重选择甲方或乙方,涉及到横向课题合同经费变动、减少的问题)。
三、盖章问题
10.原则上校企双方都要在合同书上加盖“清晰”的骑缝章,而且每一页合同上都要有“公章”的印记。
11.校企双方都不在合同书上盖骑缝章也可以:如果企业方同意不盖骑缝章,在学校科研处办理盖章业务时,需提前声明,学校方也可以不盖骑缝章,也可以在系统备案。
12.合同书要单面打印,不要双面打印(否则影响盖骑缝章)。一式三份即可。建议先不要装订,待校企双方都盖章结束后,再装订。
13.合同书签字盖章页处:盖校企双方的法人章或者合同章,且盖章一定要清晰。此处“时间”建议不要填写,待科研处填写,如果要填写,填写时间要和封皮签订该合同的时间完全一致。
四、其他问题
14.合同封皮的项目名称要和合同正文提及的项目名称不一致,要完全一致。
15.合同信息页处,甲方和乙方信息必须完整填写,特别是要提供准确的甲乙双方联系人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系统录入必填项)。
16. 合同第二十二条,乙方除指定项目联系人外,把乙方科研团队所有人员的名字一一列出。
17.合同第二十四条,提交“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不能填写为“常州市”仲裁会。
以上内容,为“技术开发”类合同备案过程中常见问题的汇总,也是常州市、江苏省等上级科技部门审核的要求,各课题负责人如果不同意按照上述要求修改合同,耽误合同备案,后果自行承担。
请各学院(部)积极宣传至广大教职工处,确保人人了解工作要求,提升工作效率,确保质量优异,顺利、圆满完成横向课题系统认定工作。
附件: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doc
科研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