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日下午,科研处在行政楼第六会议室召开了我校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校内推荐评审会。
三位评审专家根据《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审阅申报材料,一致认为“混合所有制‘共享工厂’——高职产教融合的新模式”前期积累丰富,符合申报要求,同意推荐“混合所有制‘共享工厂’——高职产教融合的新模式”(申报人和第一作者:鲁武霞)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月4-10日,联系人:刘伯超 63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