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提醒】关于严明“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 文章来源:经管系 访问次数:119 各支部党员干部及教职工: 2023年“五一”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克服松劲歇脚、疲劳厌战情绪,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学校政治生态不断向好。 二、严明纪律要求,文明廉洁过节 学院领导干部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江苏省纪委监委、常州市纪委近期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详见附件1),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时刻紧绷作风建设弦。在“五一”节日期间,要严格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购物卡;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和实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违反公车封存使用规定等;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家长或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参加由管理服务对象、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酒驾、醉驾以及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活动;严禁餐饮浪费等各类铺张浪费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节日期间,校纪委将畅通举报渠道,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律严查快办,从严从重处理;实施“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所在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对顶风违纪的,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欢迎学院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监督,携手营造清廉节俭、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 2023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