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6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拟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学校获得通过,其中独立学院转设3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6所。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至12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我们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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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