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常机电院国教〔2018〕6号
关于给予常大龙等2名学生处分的决定
各教学团队:
常大龙等2名学生,破坏13号宿舍11楼摄像头,违反校纪校规。根据《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经国际教育学院核准,主管领导批示,决定作处分处理。
附件:
处分名单
序号 | 姓名 | 中文名 | 性别 | 学号 | 班级 | 处分结果 |
1 | DOUANGMANY SOMSAWAI | 常大龙 | 男 | 99999096 | 173班 | 严重警告 |
2 | BOUTTAVONGVILAYSACK | 权志龙 | 男 | 99999088 | 173班 | 警告 |
国际教育学院
2018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