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教代会全体代表: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代表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权的有效形式,根据《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常机电院工〔2020〕3号)有关规定,现开展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集中征集工作,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提案工作在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推动学校健康稳定、快速和谐发展,提案必须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符合我校实际,具有可实现性,反应广大教职工的意愿。
二、提案征集对象
我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正式代表。
三、提案征集的内容
(一)提案应围绕下列内容:
1.有关学校发展规划、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后勤、财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涉及本校教职工民生问题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
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不可列入提案的内容:
1.内容涉及国家机密;
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3.教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问题;
4.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
5.属于应向有关部门反映的、为代表个人或他人解决个别问题;
6.与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规范性相悖的意见和要求。
四、提案征集要求
(一)提案一般应有1名正式代表提出,2名以上(含2名)正式代表附议。经提案代表所在代表团团长初审、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才能进入提案审查程序。
(二)提案应一事一案,做到事实清楚。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案名,即要求解决的问题题目;
2.提案事由,即提案人应说明提出本案的原因、依据和情况分析,最好有可行性调查;
3.建议,即提案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
(三)代表应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注重提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实事求是,保证提案质量。
五、征集提案时间和提交方式
1.教代会的征集提案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2025年9月30日。
2.提案人于征集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好的提案表(正反面打印)提交至所在分工会,由各分工会收齐后将纸质表交校工会办公室承小霞,联系电话:0519-86331266。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