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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1学期学生干部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8 文章来源:电气系 访问次数:1159

为规范学生干部行为,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生组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开2020-2021-1学期学生干部考核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负责人;各社团(含工作室)、学生自律委员会、创业基地、记者团等学生组织负责人;班委会委员(含舍长)和团支部委员。

二、考核时间

2021318 - 321

三、考核内容

根据所担任的职务职责,对被考核者在德、能、勤、绩等各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分为先锋模范、学习成绩、会议考勤、活动参与、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工作绩效、协助配合、工作反馈、工作创新等十个方面。

四、考核流程

校级团委、学生会部门负责人、社团负责人由校团委及有关部门负责考核;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负责人、工作室负责人由各分团委负责考核;班团干部由各班班主任负责考核。

考核包括三部分:述职自评、组织互评、管理部门评价。考核程序如下:

1.述职自评:由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对象进行本学期工作述职,各考核对象在述职最后进行公开自评(占30%),自评结束后填写《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表》(附件1)中自我评价成绩并交所在管理部门;

2.组织互评:在述职会上管理部门召集组织成员根据《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互评表》(附件2)进行互评,互评结束后取平均分填写至考核表(占30%)。

3.管理部门评价: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干部日常表现情况进行评分(占40%),汇总成绩,给出考核等第。

4.班团干部考核参考学生干部考核,各班自主进行,上报结果前请在班级内部公示。

5.校、二级团委公示最终考核结果。

五、考核要求

1.兼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干部需进行所有职务的考核。

2.本次考核成绩分为三档: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分≧90分为优秀,考核分≧60分为合格,<60分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的比例不能超过30%

3.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干部取消评优资格:受警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出现必修课不及格;在所在岗位严重失职者、循私舞弊;存在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行为。

六、注意事项

考核公示完毕后,请填写《学生干部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321日前发送给学院团委组织部负责人,刘浩宇,QQ;1550240761

附件1-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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