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常机电院保〔2024〕1号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退役士兵在校生教官管理办法
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教官队伍建设,有效指导解决军训教官选拔程序不严、培训质量不高、资质认证不实、组训能力不强等突出矛盾问题,依据《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教官管理的通知》和学生军训教学大纲等法规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
学校成立军训教官培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1名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学工处、保卫处、人武部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各二级学院的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退役士兵在校生教官遴选、培训、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校人武部,主任由人武部主要领导担任。
二、工作职责
1.与省军区、地方人武部系统共同组织退役士兵在校生遴选、培训、考核、认证。
2.配合省军区系统组织军训教官评价工作。
3.负责退役士兵在校生教官服装、教具、器材、待遇等保障。
第二章 教官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合格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国家,热爱军队,热爱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政治考核合格,无违法犯罪、违规违纪记录。政治面貌对中共党(团)员优先。
(二)素质过硬
具备较好的军事素养和身体素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经验。体检检查合格。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收到旅(团)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参加旅(团)级以上单位军事比武获得名次的、担任过作战部队管理岗位职务的优先。
(三)品行端正
思想积极向上,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在工作单位和生活区域社会评价较好,气质形象符合军训教官要求。
(四)作风良好
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吃苦耐劳,脚踏实地团队合作精神强,自身要求严,无不良嗜好和生活习惯。
二、教官来源
1.必须从本学校在校退役士兵大学生中遴选;
2.公安院校学生、定向培养军士,通过省军区认证后,可以作为辅助人员在军训教官的指导下参与本校学生军训工作。
第三章 教官遴选
一、筹划准备
通常4月底前,省军区军训教官培训认证领导小组组织研究制定总体方案,明确培训考核目标任务、培训重点、考核标准、组织方法、保障条件以及相关要求。省军区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对教官潜力进行统计摸底,根据年度学生军训任务测算培训认证教官任务量,制定本级教官培训考核实施计划。
二、资格审核
退役士兵在校生教官应当进行报名申请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申请
通常5月上旬前,根据年度承训任务,军分区指导人武部、学校发布通知,组织报名人员填写《学生军训教官申请表》,军训教官报名申请应当提供当年健康证明,逐级审核。
(二)组织面试
军分区指导人武部、学校对报名审核通过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名动机、价值取向、成长经历、社会背景,以及环境适应、应急处置、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个人能力。一般采取现场考察方式,留存面试记录。面试官通常不少于2人。
(三)政治考核
军分区指导人武部、学校会同当地公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面试考察合格人员逐一进行政治考核。填写《学生军训教官政治考核表》。
三、教官初选
通常5月中旬前,军分区指导人武部、学校根据个人面试,政治考核通过情况,确定参加岗前培训人员名单,形成年度教官培训计划。个人面试、政治考核有1项不通过者,取消军训教官遴选资格。
军训教官派遣单位确定初选对象后,相应建立完善个人档案,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军人证件等),退役军人证(证件丢失的需提供退伍所在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者人武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军训教官申请表、面试评分表、政治考核表。
第四章 岗前培训
一、培训目标
通过岗前培训,使军训教官初选对象了解学生军训法规政策,精通大纲规定课目内容、军事理论和动作要领,熟练使用军训教具器材,能够根据受训对象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因人、因时、因地施教,掌握开展青年学生思想工作的方法,激发参训热情,具备组织学生军训的能力素质。
二、培训安排
岗前培训由省军分区统筹指导协调,学校要制定军训教官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是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
(一)培训时间
通常每年6月上旬前完成,培训时间根据教官素质情况确定,原则上现地集中组织不少于3天。
(二)培训地点
主要依托驻地部队、民兵训练基地、公办基地、学校等进行。有条件的可以依托省军区综合训练队、驻地部队训练机构和军队院校进行。
(三)培训方式
通常现地集中组织实施。其中,法规、政策、理论类课目也可以采取下发资料自学、结合岗位训练和线上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军事技能培训原则上现地集中组织实施。
三、培训内容
(一)政策法规制度
主要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学生军训工作的指示精神,《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等文件有关内容,以及军队条令条例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教官管理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等法规。
(二)教学法
主要进行队列动作、轻武器射击、战术、格斗基础、战场医疗救护、核生化防护、军事体育等内容“四会”(会讲解动作要领、会做示范动作、会教学组训方法、会做思想工作)教学培训。
(三)爱国主义和军队优良传统教育
主要进行国家和民族历史教育、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国情教育;人民军队的光辉历史、性质和宗旨,爱国奉献、艰苦奋斗、拥政爱民等传统教育。
(四)安全管理教育
主要进行军训教官“十个禁止”、学生军训安全保密、防事故案件和军警民纠纷、防涉军舆论炒作、防突发事件情况处置等内容的培训。开展事故、案件和承训人员违纪事件案例分析等安全警示教育。
第五章相关保障
一、经费保障
组织退役在校生军训教官遴选、培训、考核、认证、集训期间所需一切经费由学校保障。经培训、考核、认证合格的退役在校生教官被选定为当年新生军训教官后,因军训产生的交通费、体检费给予适当的补贴。军训期间生活用品及食宿由学校安排,并按每人每天200元标准发放补助。
二、服装保障及要求
军训期间,退役士兵在校生教官服装由学校负责保障。军训期间,现役教官、预备役教官、民兵教官、着现行作训服,退役士兵在校生教官不得穿着现行或仿制军服。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18日